自由更新日期:2009/08/31 04:09

〔記者余雪蘭/嘉市報導〕嘉義市政府消保官最近接獲一位積欠近百萬元的卡債族投訴,指某國際法律事務所宣稱可以協助卡債族與銀行協商,減少債務,她於是委任協商,不料簽約後對方就先收取6萬多元,她感覺受騙,請求退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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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更新日期:2009/09/08 12:30 施協源

信用卡幾乎人手一張,不過銀行的循環利息怎麼算,您知道嗎?台北縣有位林先生刷卡18萬,繳款期限前先還130,000,沒想到隔月帳單來,循環利息超高,林先生認為,循環利息是以剩餘的50,000元去計算,頂多900元,結果卻是4,000元,讓他很火大,找上消保官,但消保官說,信用卡契約已經明確記載,銀行還是站得住腳,消費者恐怕還是得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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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佈後九個月實施

〔記者彭顯鈞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制定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,經濟陷入困境的債務人可透過「更生」或「清算」程序清理債務。本條例被視為是個人破產法,對於卡債族來說,等於增加了解決債務管道的選項,這項法案將在公佈後九個月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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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卡債族還款,銀行公會理監事聯席會今日將通過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」討論案,讓參加民國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但是後來毀諾的民眾,可以有機會重新和銀行談協商,不致淪於「卡債人球」。

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規定,曾經參加過民國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者,除非長期失業或重病等因素,否則不能再參加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前的銀行公會前置協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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